一、补办范围:
(一)学生证:因丢失、损坏、转专业、更改姓名等原因需补办或更换学生证的;
(二)火车磁条卡:之前未办理或已办理火车磁条卡的因丢失、更换乘车区间的。
二、补办时间:
学生证补办与换发可随时提交申请。学生处于每月1日统一制证,如遇节假日、校园重大工作安排顺延或由学生处另行通知;逾期顺延至下一批次集中办理。
三、补办流程:
(一)准备个人材料
1.一寸证件照片(蓝底、白底均可),照片背面手写姓名、学号。
2.申请换发新证的,须提交原学生证原件。
3.申请变更火车乘车区间的,须提交下列任一有效证明: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家庭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家庭所在地居委会证明。
(二)线上缴费。学生通过学校统一收款码足额缴纳学生证补换发工本费,准确填报个人学号、姓名,留存缴费单号备案,一律不接受现金缴费。
(三)发起审批。学生将个人材料和缴费单号核对无误后,提交辅导员审核,由辅导员发起办理申请流程。
(四)部门审核。学生处审核办理材料合规性,财务处核实缴费信息真实性。
(五)提交材料。申请流程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由辅导员统一收集学生证件照、原学生证等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
(六)制证盖章。学生处统一制作新学生证并履行加盖公章审批流程后到校长办公室施印。
(七)领取发放。学生处制证完成后通知各学院统一领取,由学院发放至学生本人。
(八)注销处理。学生换发新证时提交的旧学生证原件,由学生处统一予以注销。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办手续及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所有费用均通过学校统一收款码收取,恕不接受现金支付;
(三)学生处仅受理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的申请材料,不接收学生个人办理;请各学院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如有变化,请以学生处相关通知为准。